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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章程
发布时间:2004年8月20日 9:40
 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本俱乐部的名称为世纪天堂会所(以下简称本会所)。
第二条 本会所地址:设址于中国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天堂国际会议度假中心。
第三条 本会所宗旨:通过本会所以及加州会所的设施和服务,关注并维护会员的身体及精神健康,推广和倡导一种生态、健康、愉悦、自由、个性、魅力的旅游与休闲的时尚生活方式。

第二章 会员

第四条 会籍类别
  个人会员:以个人有效证件登记。
  公司会员:以法人或团体组织有效证件登记。
  商务会员:以个人有效证件登记。
第五条 会籍取得
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境内外人士,经本会所审查合格,如实填写入会申请书,缴清入会所需入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,即可取得本会所会籍。
第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者将不能成为本会所会员
    确认有损于本会所或扰乱本会所秩序者。
第七条 会员义务
  1. 及时缴纳并填补卡内资金。
  2. 遵守本会所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。
  3. 尊重其他会员,维护本会所的声誉,爱护本会所的设施。
第八条 会籍丧失
  1. 不遵守本会所章程及各经营点营业规定,行为有损于本会所的声誉。
  2. 卡内未注入资金达两个月以上,且在本会所书面通知后仍未缴纳的。
  3. 自动退会、转让、消亡。
第九条 会籍转让
  会籍可以转让,受让方经本会所审查,符合本章程对会员的资格要求,方可给予办理,会籍转让时需支付入会费时价的10%作为会籍转让费。公司(个人)会籍的主卡
  持有人有对记名附卡的支配权,附卡的转让或更名须主卡持有人签名授权并加盖公司(个人)印章,交回原附卡后,本会所方能受理。
  本会所不受理退会。

第三章 附则

第十条 有关本会所的则和各项规定将另行制定。
第十一条 本会所有权在不通知会员的前提下变更服务内容,当服务内容变更时,本会所会员可索取新的会员手册。
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有条款的解释权归世纪天堂会所。

注:本手册注明的服务内容有部分项目尚在开发建设中。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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